水利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5-2026-1学期 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
为规范教学管理,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第1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皖工质发〔2025〕11号)文件精神,请各教研室、实验中心认真布置、落实,学院现将检查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第1周(9月1日-9月5日)
二、检查形式
1、学院院领导、教研室、辅导员进课堂听课,检查教学秩序、教师授课准备、学生学风班风情况,切实加强对教学的指导和监督。
2、各教研室开展抽查、互查,全面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;收集、审核本学期课程教学周历(含实验课)。
3、各实验室负责人自查实验室各类仪器和设备的运行状况、实验室安全及公共卫生情况。
三、检查主要内容
1、教师教学情况
(1)教学秩序检查:主要检查教师是否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,是否按照学院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等。
(2)教学准备检查: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大纲准备教案及PPT,材料是否规范;要求每位课程负责人(含实验课)提交教学周历;请24-25-2学期必修课、限选课任课教师做好补考试卷的出卷及申印工作。
2、学生学习情况
重点查看学生的学习态度、精神面貌、学习纪律等情况。
3、实验室准备情况
实验中心组织检查实验室各类仪器和设备的运行状况、实验室安全及公共卫生情况,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。
四、检查要求
各教研室、实验中心主任(副主任)组织开展开学教学检查工作,了解教学准备及教学秩序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教研室及时联系到教师或辅导员,并提交相关检查材料,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措施,进行整改。
五、材料报送
1、各教研室主任(副主任)需提交:教研室开学教学检查报告、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、本学期课程(含实验课)教学周历。
2、实验中心主任需提交:实验室自查报告、实验室自查情况汇总表。
3、各科室检查报告请于9月9日前将纸质版交到水木楼南611,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06280184@qq.com;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及教学周历交至水木楼南608。
2025年8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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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教学管理,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第1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皖工质发〔2025〕11号)文件精神,请各教研室、实验中心认真布置、落实,学院现将检查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第1周(9月1日-9月5日)
二、检查形式
1、学院院领导、教研室、辅导员进课堂听课,检查教学秩序、教师授课准备、学生学风班风情况,切实加强对教学的指导和监督。
2、各教研室开展抽查、互查,全面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;收集、审核本学期课程教学周历(含实验课)。
3、各实验室负责人自查实验室各类仪器和设备的运行状况、实验室安全及公共卫生情况。
三、检查主要内容
1、教师教学情况
(1)教学秩序检查:主要检查教师是否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,是否按照学院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等。
(2)教学准备检查: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大纲准备教案及PPT,材料是否规范;要求每位课程负责人(含实验课)提交教学周历;请24-25-2学期必修课、限选课任课教师做好补考试卷的出卷及申印工作。
2、学生学习情况
重点查看学生的学习态度、精神面貌、学习纪律等情况。
3、实验室准备情况
实验中心组织检查实验室各类仪器和设备的运行状况、实验室安全及公共卫生情况,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。
四、检查要求
各教研室、实验中心主任(副主任)组织开展开学教学检查工作,了解教学准备及教学秩序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教研室及时联系到教师或辅导员,并提交相关检查材料,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措施,进行整改。
五、材料报送
1、各教研室主任(副主任)需提交:教研室开学教学检查报告、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、本学期课程(含实验课)教学周历。
2、实验中心主任需提交:实验室自查报告、实验室自查情况汇总表。
3、各科室检查报告请于9月9日前将纸质版交到水木楼南611,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06280184@qq.com;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及教学周历交至水木楼南60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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