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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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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-2025-2学期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

  2025-02-14 10:17:04    

  为规范教学管理,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4-2025学年第2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皖工质发〔2025〕3号)文件精神,请各教研室、实验中心认真布置、落实,学院现将检查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时间

  2月17日-2月21日(第一周)

二、检查形式

  1、学院院领导、教研室、辅导员进课堂听课,检查教学秩序、教师授课准备、学生学风班风情况,切实加强对教学的指导和监督。

  2、各教研室开展抽查、互查,全面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。

  3、各教研室就2024-2025-1学期的试卷、实验报告、实习报告、课程设计报告等课程考核材料的存在的问题布置整改,整改须在第二周内完成。

  4、各实验室负责人自查实验室各类仪器和设备的运行状况、实验室安全及公共卫生情况。

三、检查主要内容

  1、教师教学情况

  (1)教学秩序检查:主要检查教师是否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,是否按照学院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等。

  (2)教学准备检查: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大纲准备教案及PPT,材料是否规范;要求每位课程负责人(含实验课)提交教学周历;请24-25-1学期必修课教师做好补考试卷的出卷及申印工作。

  2、学生学习情况

  重点查看学生的学习态度、精神面貌、学习纪律等情况。

  教学档案整改情况

  各教研室根据上学期末教学档案检查情况布置整改,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。

  4、实验室准备情况

  实验中心组织检查实验室各类仪器和设备的运行状况、实验室安全及公共卫生情况,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。

四、检查要求

  各教研室、实验中心主任(副主任)组织开展开学教学检查工作,了解教学准备及教学秩序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教研室及时联系到教师或辅导员,并提交相关检查材料,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措施,进行整改。

五、材料报送

  1、各教研室主任(副主任)需提交:教研室开学教学检查报告、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、本学期课程(含实验课)教学周历、2024-2025-1学期课程考核资料整改汇总表。

  2、实验中心负责人需提交:实验室自查报告、实验室自查情况汇总表。

  3、以上材料请于2月25日前将纸质版交到水木楼南611教学科研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06280184@qq.com。

  皖江工学院水利工程学院

  2025年2月14日

水利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-2025-2学期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

  2025-02-14 10:17:04    

  为规范教学管理,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4-2025学年第2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皖工质发〔2025〕3号)文件精神,请各教研室、实验中心认真布置、落实,学院现将检查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时间

  2月17日-2月21日(第一周)

二、检查形式

  1、学院院领导、教研室、辅导员进课堂听课,检查教学秩序、教师授课准备、学生学风班风情况,切实加强对教学的指导和监督。

  2、各教研室开展抽查、互查,全面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。

  3、各教研室就2024-2025-1学期的试卷、实验报告、实习报告、课程设计报告等课程考核材料的存在的问题布置整改,整改须在第二周内完成。

  4、各实验室负责人自查实验室各类仪器和设备的运行状况、实验室安全及公共卫生情况。

三、检查主要内容

  1、教师教学情况

  (1)教学秩序检查:主要检查教师是否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,是否按照学院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等。

  (2)教学准备检查: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大纲准备教案及PPT,材料是否规范;要求每位课程负责人(含实验课)提交教学周历;请24-25-1学期必修课教师做好补考试卷的出卷及申印工作。

  2、学生学习情况

  重点查看学生的学习态度、精神面貌、学习纪律等情况。

  教学档案整改情况

  各教研室根据上学期末教学档案检查情况布置整改,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。

  4、实验室准备情况

  实验中心组织检查实验室各类仪器和设备的运行状况、实验室安全及公共卫生情况,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。

四、检查要求

  各教研室、实验中心主任(副主任)组织开展开学教学检查工作,了解教学准备及教学秩序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教研室及时联系到教师或辅导员,并提交相关检查材料,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措施,进行整改。

五、材料报送

  1、各教研室主任(副主任)需提交:教研室开学教学检查报告、课堂教学评价记录表、本学期课程(含实验课)教学周历、2024-2025-1学期课程考核资料整改汇总表。

  2、实验中心负责人需提交:实验室自查报告、实验室自查情况汇总表。

  3、以上材料请于2月25日前将纸质版交到水木楼南611教学科研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06280184@qq.com。

  皖江工学院水利工程学院

  2025年2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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