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识教育学院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评议结果的公示
2025-12-01 09:21:50 3
根据《关于开展皖江工学院202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(实验系列、专职辅导员)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皖工校政〔2025〕57号)和《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》(皖教人〔2016〕1号)文件要求,经教师个人申请,通识教育学院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,综合考评师德、教学、学工、继续教育情况等,现将考核评议结果公示如下:

公示期:2025年12月1日—2025年12月5日,如有异议请与通识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,联系方式:0555-5222967。
通识教育学院
2025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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