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24-2025学年“优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骨干”的通知
各学院:
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(2023—2025年)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强化我校心理朋辈队伍建设,总结推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经验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4-2025学年“优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骨干”评选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时间
2025年5月
评选对象
学校全体心理委员(包括校-院-班-舍各级心理骨干)
三、评选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、品行端正,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。
2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,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。
3.目前在职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且任期至少一学年,在岗期间履职表现突出。(24级新生从9月份入学以来担任心理骨干的也可参加)
4.积极参加朋辈辅导心理专题培训,拿到结业证书,配合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
5.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关心集体,热心为同学服务,身心健康。
6.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,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协助辅导员完成心理健康相关工作。
四、名额分配
为突显受表彰对象的代表性与先进性,各院拟推荐的“优秀心理委员”人数不超过本院心理委员总人数的10%;“优秀心理信息员”人数不超过本院心理信息员总人数的5%;“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”人数各学院推荐5人,大学生心理委员会名额单列,由心理中心组织评选。
五、申报程序
1.学生申请
5月13日前,学生对照评选条件,如实填写申请表。
2.二级学院推荐
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,结合评选条件,择优推荐,并于5月19日前,将学生申请表交至心理中心,将《“优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骨干”推选汇总名单》(附件4)电子版发至邮箱770329756@qq.com,逾期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。
3.评审及公布表彰
心理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,复核结束后,将正式公布获奖名单,并在“5·25”心理健康教育月总结暨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。
注意事项
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,将其作为总结心理健康教育成效、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的重要抓手,严格把关推荐标准,切实做好优秀学生心理骨干的遴选推荐工作。
附件:1.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
2.优秀心理信息员申请表
3.优秀朋辈心理辅导员申请表
4.“优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骨干”推选汇总名单
皖江工学院学生工作部
2025年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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